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新坳村委强行霸占幼儿园
我叫毛建长,现年39岁,居住在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新坳村,户籍是湘潭市雨湖区纺织路一号,于2009年在湘乡市昆仑桥新坳村村办综合楼购置了房屋,租赁原来的新坳小学作为教学场地,创办新坳喜洋洋幼儿园, 2012年11月11日新坳村委会指挥一伙人强行冲入幼儿园,打砸园内财产,并要侵占我办园场地,对我园幼儿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而且严重干扰了幼儿园的教学秩序,受在园幼儿家长的委托,为保障幼儿的安全特上访。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新坳村以及临近的江岸村、洙津村、龙岭村都没有幼儿园,原来我一直在湘乡市中南计算机学校任政教主任,热爱教育事业,到新坳后,有感于新坳及周围的孩子都要到10多里路外的市里就园,而当时的新坳小学生源不足,是五里学校的一个教学点,学校有闲置的校舍。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的相关精神,闲置的学校可以优先置办学前教育,于是在请示当时的昆办中心校周湘平主任,得到他的同意后,和五里小学的校长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五年。办园期间我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把幼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教学宗旨,我们的办学行为得到了五里学校的大力支持,校产校具免费让我使用,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学生在园人数达到90多人,教育局经过审核认定为属于合理布局幼儿园,颁发了办园许可证。
然而,在我办园期间,新坳村委会以书记贺录申为首的一帮人多次阻扰并强行霸占我办园场地,比较典型的有2009年9月份为了拿学校的房屋出租赚钱,到处煽动群众,要赶走还在办学的新坳教学点,为此红网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市委也组织了工作队调查此事。2010年新坳教学点撤并后,在未通知学区的前提下,立即强行将一部分校舍租赁给了湘乡市新韶光电子厂。2011年村上要农田改造,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又强行将搅拌站建在了我幼儿园,严重的干扰了我园办学环境,而且在工地走后,也未对场地进行修复,如今的操坪弄的沟沟洞洞,到处破烂不堪!今年11月11日,杨国满主任指挥一伙人,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强行将我礼堂二层楼门窗砸坏,并说要办指挥部,后来我得知情况后去阻止,并报告了当地派出所,得到的却是由杨国满处理此事。为此我不得不报告了中心校和当地办事处,同时也上报了教育局和信访中心,结果是学区通知我和黄海波校长,说此事没办法,幼儿园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如果我态度不好,村上就将我的东西扔出去,强行赶走。
教育是民生的基础,学校是村庄的灵魂,一个没有学校的村庄相当于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想想我园内的孩子,想想当前的处境,我真想问问政府,国家一直强调要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构筑平安校园,以贺录申等这样的一些村干部,工作方式粗暴,带有严重的流氓地痞习气,一心只为自己牟私利,政府可以调查一下,他们的民评到底如何,村民又何曾得过半点实惠?这样的官如何来给村民造福,如何来带领一方百姓?
根据湘政办发(2005)22号文件,财政(2011)405号文件,湘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都是强调要将闲置的校舍优先于学前教育,而且我和新坳小学签订的合同是在他正常办学没撤并时的,这是受民法和租赁法保护的,所以我将带领我幼儿园的学生家长一起上访,请求各级主管部门还给教育一个公平,给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一个公平,对新坳村委会目无法纪的干部绳之以法,给于处分,还我幼儿园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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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办组织新坳村、昆仑桥中心校、五里小学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认定,明确了有关人员与您进行沟通,相关协调工作正在进行,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理解。
2012-11-24 12:11:07编辑回复0网友234红网湘潭11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向佳明)喜洋洋幼儿园园长毛建长说他遇到了一个麻烦:日前,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冲进他的幼儿园,告知他必须尽快搬出。这些人还强行对学校建筑施工。
毛建长的幼儿园位于湘乡市昆仑桥街道办事处新坳村。昆仑桥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说,幼儿园所在的土地已被新坳村村委会卖给私人业主,施工就是为了建前期项目办公室。
11月20日,喜洋洋幼儿园,其中一栋房屋的走廊上堆满了建筑材料,一些窗户的玻璃已经没有了,塑料马则被扔在角落里。在学生室内活动场所的二楼,有几间房新装了地板砖,墙壁刷了白色的墙漆,好像刚翻新过。
毛建长说,11月11日,五位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学校,对方自称是新坳村的,要求毛建长把东西搬出去。遭毛建长阻止后,这五人就强行对学校建筑施工。
“新坳村村委委员杨国满曾跟我说,你搬要搬,不搬也要搬。”毛建长说,早在今年年初,他打听到,幼儿园所在的土地要被开发,据说要在这里建一个4S店,后期规划中还要建村委会办公楼,幼儿园现在的教学楼也被纳入了规划范围。
毛建长不服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他还有两年多的租期。2009年,毛建长考察了原新坳小学校址,认为这是一个办学的好地方,就咨询了教育局相关领导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同年9月,毛建长与昆仑桥办事处五里学校签订了租赁合同,创办了喜洋洋幼儿园。(毛解释,当时的新坳小学生源已严重不足,学区在此设立一个教学点,由五里学校派教师并负责管理)租期从2009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
毛建长觉得,在这个期限内,未经他同意就强行施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幼儿园的教学秩序。
喜洋洋幼儿园紧邻320国道,距离湘乡市区仅4公里。记者从昆仑桥街道办事处证实,喜洋洋幼儿园所在的土地已被新坳村卖给了一个私人业主。
新坳村村委会成员杨国满称,村里确实想招商引资,学校后面还有30多亩地,准备修一条路进去,至于如何开发那是以后的事,并表示目前不会征用幼儿园教学楼。
杨国满说,由于村里有一家五保户的房子垮了,而幼儿园的一些房子闲置了,这是村上的财产,村里就打算安排这些人住进去。至于施工队,杨国满说他们不是去装修,只是把地平一下,把漏雨的房顶修补一下。“那些坏的玻璃不砸掉怎么装新的呢?”杨国满说。
杨国满认为,毛建长的租赁合同是跟五里学校签的,五里学校跟新坳小学是两所不同的学校,毛建长只能去找五里学校校长。
但在昆仑桥街道办事处曹姓负责人那里,记者得到了另外一个说法,他说正在施工的房间是用来做项目前期办公室的,街道办还认为,毛建长签订的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得知喜洋洋幼儿园的遭遇后,11月20日,湘乡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商讨此事。湘乡市教育局副局长徐英华说,教育局态度很明确,他们认为村委会的做法是错误的,损害了教育资源,因为学校的校舍是国家财产,村里无权处理。当初集资办原新坳小学时,教育局也投了资,但村委会对原新坳小学进行处理从未与教育局沟通过。
目前,湘乡市教育局正在整理材料,徐英华表示,教育局将设法阻止幼儿园消失,正在与街道办联系,如果协商不成,将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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