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2024-32)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2024-32)
发布时间:2024-12-31 11:31来源: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国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邳州市戴圩街道戴场村、官湖河西侧、沂蒙山路东侧,原徐州博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2021)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456号〕63255.5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归邳州市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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