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压缩机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结果公示
湘潭市压缩机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因公共利益需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需在项目规划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2021年3月12日发布《关于启
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雨优居征告[2021]1号)后,征收实施单位湘潭市雨湖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组织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情况(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及登记的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被征收人对公示的内容如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须经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调查中记录的未经登记房屋(含土地)有关情况,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
湘潭市雨湖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雨湖区城镇街街道建城路47号,电话]
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雨湖区云塘街道火车站社区办公室]
附件:湘潭市压缩机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结果公示表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雨湖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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