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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潭政发〔号)、《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潭政办发〔晓塘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潭岳土征〔号)的工作步骤要求,现就晓塘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3日)内,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自主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候选名单见附件二)担任本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工作。
二、按照一个产权证一户、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本征收范围内,占总数50%以上的被征收人(户)经自主协商,对评估机构选定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结果有效。
三、请被征收人在2018年4月3日(含)前,将协商选定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经由所在街道认定(盖章)后,提交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并报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未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或虽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但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视为协商选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选定的结果在被征收范围及时予以公布。
四、如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将采用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机构,抽签时间和地点待定。抽签选定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区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监督。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在被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了解本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有关情况,可登录岳塘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1、管理及实施单位名单、联系方式
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1:管理及实施单位名单、联系方式
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
岳塘区福星国际金融中心C座1207室
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思远四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岳塘区东坪街道岚园路4号湘潭中心大厦2单元29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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