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湘乡泉塘青山采石场赔偿或修建房屋问题(图)
一、你说据调查了解“该企业日常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清理了站台碎石,对生产区每日实施喷雾降尘,对场区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不随意外排”那您了解的肯定只是片面的,我家的房屋已震成危楼,过几天我请建设部或机构来对房屋做一个危险性鉴定,请权威的环境检测机构出一份检测报告请,咱们以图以数据以实事说话。我家房屋离站台及粉碎石头机器蕞近,也就30米左右的距离,每天灰尘、噪音等影响因素就不重复描述,就连出入的道路都受影响,站台就是我家出入的必经之路,可是站台上的碎石常常铺满整个站台。
二、确实目前青山采石场对距采矿区300米范围内的60栋房屋进行征拆,口号也是“征房不征地,不强征拆”,截止目前,已有54栋屋主签订了拆迁协议。但签订了拆迁协议也不是按照国家标准的价位拆迁的,因为他们依据的征拆文件并不是蕞新的。
大部份人同意征拆主要有三个原因1、大部份的是小面积房主都有十多万的补偿,少数几户是大面积的房主却无任何补偿2、在大部份房主的房屋破旧3、大部份房主的出入交通不方便,房屋周边配套建设也没做的。
我家也属这次征拆对象,但没同意征拆,原因也有三个:1.房屋赔偿面积不足,赔偿计算面积少于产权证上的面积2.我家属大面积的赔偿均价才900多元/平方米,比小面积房主赔偿高均价少了600多元/平方米.3.目前农村自建房费用的蕞低标准1800元左右/平方米,我家900多元赔偿款是无法建同面积的房屋,如果重新建一个同面积的房子,只能另投大笔款不然只能缩小面积,而小面积的房主在面积之外都有人头补差十多万的赔偿,所以小面积的赔偿已达到了重新建房的费用标准,既然这次征拆只对房屋,不应是起价一样,然后对房屋再分新旧,按面积决定总额的多少,为什么这次征拆对房屋,却以人头费来拉开小面积与大面积的单价高低。这样大面积的房子、带装修的房子还不如破旧房不没达到小面积房的赔偿均价。所以我家不是不配合征拆,这样的配偿标准是没法征拆,这次征拆不强征拆出于人道,但对留下来的房主生活环境采石场还是得保障,希望采石场对我家已造成的破坏与影响能作出赔偿处理,及以后留下来的生活环境应予以保障。
征拆重建不可行,只能选择留下来,但房屋已破坏到无法居住,之前家人在外打工也未对破坏的房屋提出要求,现在家人选择回乡发展,人员增多房屋需求及安全性重视,现对我家已破坏性房屋作出申诉赔偿处理及周边生存环境能改善及保障。望领导调查了解,还我家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泉塘镇征地拆迁工作是由湘乡市人居环境优化中心统一组织开展,我镇进行协助。征拆标准是严格按照《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潭政发[2018]18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了对附属设施实行包干补偿。如您对政策解释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至优化中心咨询。另外,青山采石场的拆迁工作方案有两种供您选择:一是由农户依照土地规划自行选址建设,二是进行集中安置,由泉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安置区的先期建设,做到“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进行土地平整”。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镇咨询,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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