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2号正盛城市星座A栋3单元0403002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4月7日10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湘潭市分中心拍卖大厅,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2号正盛城市星座A栋3单元040300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85.76㎡,评估价/起拍价为37.3056万元,竞买保证金1.86528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将竞买保证金在2017年4月6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7637)。并凭汇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湘潭分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五、省高院监督电话:委托法院电话:
湘潭分中心地址及电话: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聚富路2号(市物价局旁)电话:
有意竞买者请到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或湘潭分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