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城正街办事处违法强制进行“危房”鉴定
我的一栋三层私房位置处于湘潭河西棚户区改造区域(近柏荫路,离湘江200米),产权证、国土证齐全,无违建搭建,产权面积100.43平方(地面60平方,二楼40平方,另有独户阳台及三楼杂屋)。
雨湖区政府提出征收价格60多万,本人不予认可(我的要求:同地段购置相同使用面积的房屋,中等装修即可,不超过80万),经过几次沟通,拆迁价格未达成一致,每次沟通本人均表示一切按法律、政策流程来谈!
但是,该项目拆迁办均未按相关法律、政策和我交涉谈判,而是穷尽下三滥的手段:
1、4月30日下午三点左右开始商谈拆迁事宜,到了五点左右拆迁办表示“今天必须签订拆迁协议,不签就不出门”,10来人一直坐在我家一直到5月1日凌晨4点多(期间采取堵车、不出门,甚至凌晨3点多在我家一楼、二楼播放高音音响:有多次110报警、出警记录,照片,录像,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为证),严重***扰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2、5月26日发布所谓“危房鉴定”通知!周边只剩十户左右未签订拆迁协议,唯独给我来个“危房鉴定”?
其一、本人自2004年开始在此房屋居住,从未发现房屋开裂、地基下沉等现象,在周边房子里算“好”房子;
其二、本人并未申请“危房鉴定”,难道雨湖区政府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就随意来个“D级危房鉴定”,已达到低价拆迁、违法拆迁的目的?
其三、拆迁谈判期间,我的房屋处于锁闭状态(未住人),市房产局、湖南昌衡工程质量有限公司根本没有进入我家房屋,“危房鉴定”结论是站在房子外面“看出来的”?
其四、至今未看到“危房鉴定”的鉴定书,不知道鉴定人是谁?鉴定公司是哪家(湖南昌衡是城正街办事处“通知”所说)?
其五、“危房鉴定”通知都出来了,本人及家人没有任何签字或“见证”!
其六、城正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欣阳和我面谈时说此拆迁项目为“预拆迁”,雨湖区政府都张榜公示了征收通告,难道还不是“真的”?(有录音为证)
本人非常配合“精美湘潭”建设,配合“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人也从未提出“漫天要价”的要求,但我的合法权益需得到充分保障,一切以法律、政策为依据,不能用“下三滥”的手段违法逼迁!
恳请雨湖区政府及时答复并合法处理“危房鉴定”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本想投诉“雨湖区城正街街道办事处”,但“选择部门”无此选项,因其张贴通知注明“市房产局、湖南昌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故投诉对象为“湘潭市房产局”(派的谁参与鉴定?是否进入我家房屋实地勘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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