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湘潭市高新区用地布局调整规划论证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等国、省政策文件对高新区创新发展、土地资源配置新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对高新区范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促进产业空间集中布局、提升园区产业职能,解决高新区现状产业用地指标偏低、空间布局零散、相关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未落位等相关问题,特组织编制该规划论证。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高新区城市建设区34.35平方公里用地范围。三、用地调整优化方案
2、优化产业用地结构,提升产业用地比例,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要求。整合工业集中区内9块小规模闲散商住综合用地(R/B)调整为产业用地,约30.6公顷,促进产业项目集聚发展;湘潭大道为湘潭市门户空间,将湘潭大道(板马路—幸福路段)沿线块商住综合用地调整为产业综合用地,约77.18公顷,将湘潭货场东站东侧约16.09公顷的非建设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满足货场扩建用地需求。3
8、高新长郡小学等两所学校满足片区学位需求,优化调整月华220KV、板塘110KV、电厂110KV、向家塘110KV变电站及五大桥加油站等3个加油站布局、新增建筑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卫一体化项目促进基础设施落地建设,优化幸福路线米;优化牡丹路线米,取消巷子山路南段(牡丹路—晓塘路,长度274米),促进环球港项目的实施落地。4、尊重现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远大住工●花漾年华3.6公顷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已批证的湘潭立源工贸有限公司3.77公顷的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建设的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1.85
2公顷的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四、用地调整论证结论片区用地调整后,产业用地增加110.7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4.66公顷、市政用地增加17.19
98.4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增加31.25公顷。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公共用地完善的要求,通过高新区用地调整,优化了土地功能,完善了配套设施,促进了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激发了园区内生动力,园区和城区深度融合,生产与生活相适宜,为高新区提质扩容,成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支撑!看房团参与方式网页报名[]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