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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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1年,由原湘潭市国土管理局、地质矿产管理局合并组建而成,内设18个职能科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辖雨湖、岳塘、高新3个分局和8个国土资源中心所,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和测绘管理工作。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1年,由原湘潭市国土管理局、地质矿产管理局合并组建而成,内设11个职能科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辖雨湖、岳塘、高新3个分局、城区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之一,主管全市国土、矿产、测绘、地环等工作。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承办全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和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政府收购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以及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队伍建设。
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关怀下,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在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的同时,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耕地保护更加严格,连续6年实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科学调控土地,全市建设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土地市场全面规范,土地资产进一步显化,矿产市场逐步完善;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受到上级表彰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项荣誉称号100余项,其中,地政地籍科被确定为全国“地籍社会化服务”示范点;湘潭县湘乡市土地详查工作获国家优秀成果一等奖;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荣获省科技成果一等奖,地产管理被评为全国土地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市局先后被评为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省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耕地保护优胜单位。
秉承以往,追求卓越,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发进取,求实创新,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发展战略,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推动湘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出更大的贡献!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负责人事教育、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技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负责耕地保护、土地整理、信访维稳、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征地扫尾和腾地工作。
总经济师局、局党委委员;负责机关日常管理、综合调研、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地籍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长、局党委委员;负责执法监察、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招商引资工作。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负责矿产开发储量管理、地环地勘、地矿服务、安全生产、锰矿矿山地质公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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