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根据《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2022年第9号)要求,为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1.暂停所有发往衡阳市衡山县、长沙市望城区等已划定了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旅游客运,严禁其他客车中途在上述中高风险地区停靠上下旅客。
2.暂停104路、201路、长潭城际定制公交线(九华综保区-长沙清水路首末站)城际公交线路(湘潭县下摄司桥南至株洲仙月环东湖路口)城际公交线路暂停跨市公交服务,该两条线路运营讫点分别缩短至昭山和湘潭县柏屹产业园。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头部落脚点完成“落地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内入潭人员除外)等疫情防控要求。湘潭汽车西站从事省、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入潭后到湘潭长途汽车站实施“落地检”。
必须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亮健康码乘车(乘坐出租车跨市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严禁非绿码者乘坐并报告社区(村)进行健康管理。所有老年人凭幸福卡、学生凭学生卡、残疾人凭爱心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临时取消上述人群凭老年人证(含老年人身份证)、学生证、残疾证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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