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湖南三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韶山市永泉科技园[房产证号韶房权证韶山字第00009969号、国土使用权证号韶国用(2014)第14575号]的房地产进行拍卖(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湖南三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韶山市永泉科技园[房产证号韶房权证韶山字第00009969号、国土使用权证号韶国用(2014)第14575号]的房地产进行拍卖的公告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29日10时至2017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湘正佳房评字(201705)第22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韶房权证韶山字第00009969号
拍卖标的物南临韶峰大道,西北方向距韶山市区2.5公里,西北距韶山火车站约4公里;所处区域位置较好,附近有江冶机电、博云兴达、湘潭市华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曼斯***雅工贸公司,公共基础设施较完备,基础设施较完善。区域内有韶峰大道、荷叶路、富园路,交通便捷度较好。基础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度较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
拍卖标的物为韶山市永泉科技园湖南三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厂房05,建筑物非独立厂房,为一整栋大型厂房中的中间一部分,南北通透,能获得良好的日照、采光和自然通风,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混部分为空心墙,轻钢,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5819.73㎡;水泥地,部分地面刷油漆,铝合金窗,层高约13米等。水、电、设施齐全,房屋工程质量较优,使用维护状况较好。成新率约为九成新,完损程度为完好。厂房05宗地为工业用地,长方形,形状规则,五通一平,南北方向与其他宗地相连,东西方向有外联道路。
起拍价:635.4264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拍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问题请咨询承办法官,联系电话: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1、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只负责制作、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标的物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延迟完成过户,本院对房产过户时间不做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成交后,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蕞终核实为准;
4、标的物东西方向有外联道路,该道路坐落于多宗国有土地上,买受人在实际使用标的物时,应保持通行道路畅通,禁止妨碍道路通行。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十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湘潭芙蓉支行;账号:0038)。{请注明执行案号:(2017)湘03执恢13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南正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湘正佳房评字(201705)第22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7、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少于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交纳;
9、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予以相应冻结;
10、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有限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11、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人竞得;
12、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13、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蕞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14、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5、拍卖财产所有权******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之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1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认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18、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认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