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杨嘉桥镇燕荊村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一事回复的质疑
关于你处对燕荊村洞拐组周克其违规建房一事的答复,尚有一处疑点。根据土地管理法三十一条及三十六条规定,其现有房屋前,围墙之内的土地均属于以前农用地,共计二亩古右,其在农用地上堆放固体物,种树,造林,是否合规,请你处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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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收到您的反映后,我们高度重视,再次安排专人,组织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查勘,当事人周克其,户口所在地杨嘉桥镇燕荆村洞拐组,全家6口人全是农村户口。目前住在其父亲周杨希(2010年去世)1989年的自建房中,占用的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09平方,建设用地使用证号潭集建(89)字第B1904021号。周克其本人在杨嘉桥镇燕荆村洞拐组没有其他住房。围墙内的土地对照杨嘉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一部分为建设用地,一部分为一般耕地,其在围墙内的几棵树为其房屋的风景林,其他地方未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十一条及三十六条未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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