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潭县政拟征〔2023〕11号湘潭昌山88MW176MWh储能电站新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湘潭县石鼓镇铜梁村,面积0.1470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湘潭昌山8.8MW/17.6MWh储能电站新建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实施部门:湘潭县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地 址: 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地 址: 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调查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8日由湘潭县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告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8日。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有抢搭、抢建、抢栽、抢种等行为的,依法将不予补偿。
(三)待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湘潭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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