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湘潭德源石业公司拆迁我家房屋的报告
我是湘潭县石鼓镇歇马村周家村民组的村民邱承惠,自2010年开始,我多次向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市、湘潭县安监局、湘潭县国土局和石鼓镇政府等部门反映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在我家山后非法开采石矿,危害我家人及房屋安全的问题,但至今我家面临的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
石材厂自2008年开办以来,就一直严重的威胁着我家人和房屋的安全,不分昼夜,机器声震耳欲聋,石灰末铺天盖地,开采出的废石从我家屋后倾泻而下,我家随时面临灭顶之灾。因此,我多次向市、县、镇三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石材厂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手续不达标的情况下非法开采,但相关部门一直坐视不理。
今年5月,我就石材厂违法生产和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举报,当时石鼓镇府收到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举报件后,于2017年5月23日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了调查小组,对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时下了“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存在超环评生产、非法占地以及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的结论。据此,调查组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完善环评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县国土局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县林业局要求其立即停止破坏林业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下一步,石鼓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督促其整改到位。但是,到今年6月份,企业就继续违法进行生产,县环保部门和石鼓政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企业污染环境的环保问题视而不见。
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又继续多次向湘潭市安监局、湘潭县环保局、湘潭县国土局和石鼓政府反映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的问题,除湘潭市安监局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检查,口头要求企业停止生产(但企业一直未停止生产)之外,向其他部门的投诉,都是石沉大海,根本得不到回复。石鼓镇府相关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生产检查的时候,在明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手续不达标的情况下,也默许企业开工,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已经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企业也在相关部门的坐视不理下,更加肆无忌惮,放肆开采。我还多次向湘潭市安监局、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供电局和石鼓镇政府要求关停非法企业的工业用电,但相关部门以企业生活和生产用电为同一线路为理由答复,不能关停企业用电,但企业明明是今年2017年才突然将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整合为同一条线路,企业之前一直都是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分开,不知道是谁昧着良心在幕后操纵和指使这样做的。
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自开办以来,一直是违法生产。一是违法占用30多亩农田作为厂区进行生产,湘潭县国土局和石鼓镇政府明知企业违法违规,却在错误的招商引资观念下,放任甚至指导企业和村民小组签订农田租赁协议,将基本农田用于进行非农建设;二是湘潭县国土局在2015年5月12日湘潭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湘潭德源石业有限公司竞得编号潭县采网挂【2015】001号项目的国采矿权的过程中,存在明显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石材厂非法占用农田作为企业厂区进行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石材厂开采设计报告竟然无视企业开采必然会对山下住户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在住户前后垂直距离竟不足20米的山后开采石矿,屋前进行加工,搞得附近村民日食不甘,夜不能寐,鸡犬不宁,怨声载道,而且湘潭县国土局作为土地主管和矿产主管部门,对企业非法占用农田作为企业生产用地视而不见的不作为和不顾周边住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转让采矿权的乱作为,于法律相违,于情理相悖。为什么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手续不达标的企业能生产长达九年之久?究竟是什么力量在幕后操纵和指挥?
今年以来,政府相关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时候,部分人员同企业老板和负责人员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在我们当地群众中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使我都不敢再相信相关部门的一些人员。
我上有年近九旬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孙儿,面临此况,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责成企业将我家房屋按照政府拆迁政策,迅速合理予以拆迁。
非常感谢您对石鼓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关于强烈要求湘潭德源石业公司拆迁我家房屋的报告已收悉,回复如下:
石鼓镇人民政府已于9月15日组织镇国土所、镇经发办、歇马村(石材厂所在村)相关负责人对您所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对石材厂负责人及报告提请人邱承惠进行了走访,并在德源石业公司召开协调会。鉴于德源石业公司在石材开采过程中对邱承惠住房存在潜在的危害,经邱承惠、德源石业公司协商一致,已就德源石业公司征收邱承惠住房一事达成征收协议,并由德源石业公司于协议达成次日一次性付给邱承惠房屋征收款15万元,余款25万元约定年前付清,期间德源石业负责人保证住房安全,双方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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