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云湖桥镇天河组老人为什么不能得到农田承包经营权证?
湘潭县云湖桥镇天河组年近80岁的高龄老人,为什么不能得到农田承包经营权证,2018年10月25日与云湖村和云湖桥镇政府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承包地址是云湖村天河组农田坵名为军路3号,面积0.94亩,合同签订后,因贺保庭再婚的大儿媳崔四华为占有贺保庭的农田到处上访,云湖桥镇政府为了崔四华息访,并将贺保庭的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扣留,至今未发放,贺保庭多次找村委会和镇政府要求发放该确权证书,至今没有得到解决,2020年9月7日向湘潭市雨湖区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未有明文规定,乡镇政府有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法定职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职权归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驳回贺保庭的起诉,贺保庭不服一审判决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31日向云湖桥镇政府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字号为(2021)湘03行终78号,建议云湖桥政府收到建议书后30日内对贺保庭提出的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事项作出妥善处理,至今已时达5个月,云湖桥镇政府无动于衷,根据调查,湘潭县政府已向贺保庭颁发了该承包经营权证,其证号为086477号,云湖桥政府收到承包经营权证后,其他村民全部发放,唯独贺保庭的至今不发,非法扣留在云湖桥政府,请问云湖桥政府你到底是在维稳还是在违法,现贺保庭即将再次起诉,并将湘潭县人民政府和云湖桥政府作为被告,该经营权证到底何去何存,由法院查明审判,审判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关于您在网上反映的“为什么不能得到农田承包经营权证”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了平安建设公室、司法所、驻村工作联络组等部门和单位对你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现作如下办理告知:
对于“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土地如何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确权办有文件明确:“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您所反映的“为什么不能得到农田承包经营权证”的问题,因存在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双方分歧较大,暂无法达成一致,根据县确权办文件精神,该争议责任田暂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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