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云湖桥镇云湖村填塘占田私建房屋
占有池塘原有岭上塘面积0.6亩左右大小,近年来被刘少军填没了一半,韶茶干线改道后一口几分大的池塘(庙塘)已被几个村民占为己有。
组级单位曾私卖组上沙坪几分地给石井铺村住户建房所有;卖给本组罗丙炎几分良田建房。卖给本组刘瑞芝几分良田建猪舍,卖给本村另组农户一亩多良田另做它用。
该组自责任承包到产以后,先后有冯放明多次建房占用良田一亩以上,刘金玉建房占良田0.2亩,宋铁球建房占良田0.5亩,罗夏志因修路用0.4亩良田作为旱土补偿从而占有良田,良田废改为菜土的则数不胜数,另有冯泽军、刘正德、冯方清、罗学忠先后将良田挖成五个大小不等的池塘,经统计本组良田损失十多亩,而本村登记在册的良田只有五十一亩,一下失去良田百分之二十几;如果长此以往,我村将再无良田可言。
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云湖一组农用设施不齐全,交通不便利,组民又多数在外务工,不愿回家耕种,造成了云湖一组有一半左右农田无人耕种,故出现了部分组民将废置农田挖成池塘改做养鱼或建猪舍,其中:
刘少军所填塘叫槽门塘,填塘的行为已经延续了4年多的时间。据组长和村民反映,当时因为刘少军住在塘边,家里没有象样的出进路,所以组上同意他适当地填埋一部分来加宽他的出进路。但刘少军并没有按组上的意思办,每年填一点,就在早几天借口清理塘里的淤泥又把填的面积加大。镇政府已要求村、组与刘少军协调解决,刘少军同意协商,只是这几天确实忙不过来,请求宽限几天。
网上还提到该组庙塘被占一事,事情发生在韶茶公路改道之时,已有20年余年的时间。我们想找当事人了解情况,但都已故去,据年老一点的村民介绍,这回事当时是通过了组上的同意。
刘正德、冯泽军挖池塘时间为20年前,面积一分田左右,原属自己责任田。冯方清挖池塘时间为5年前,面积1.5亩左右,原属在外务工人员刘俊钦责任田,经双方商量后刘俊钦无偿将农田让给冯方清挖池塘。
罗学忠挖池塘时间为2012年7月,面积0.7亩左右,由于罗学忠早年一直在工厂上班退休后不会耕种,其儿子是下岗工人现在外打工,家中没有其他劳动力。家庭收入相当微薄。农用机械又因交通不便无法下地,导致农田荒废多年。所以罗学忠想通过挖池塘养鱼来解决家中的经济困难。罗学忠挖塘之初镇政府组织过各个职能部门进行阻止,但停了三天之后,罗学忠租挖机利用晚上通宵将池塘挖成形。此事件国土所所正在************。目前已下达停工通知书,报上级国土部门处理。
来信人所讲刘金玉占用良田0.2亩:建房时间20年前,房屋属于拆旧建新,超出原宅基地。来信人所讲宋铁球建房占良田0.5亩:建房时间20年前,宋铁球系湘黔铁路拆迁户。来信人所讲罗夏至修路占0.4亩:罗夏至通过与本组村民交换的方式取得自己房屋前面的土地,此宗土地因田基太高,取水非常困难,不适合耕种水稻。罗夏至取得土地后将它改种蔬菜。
云湖村云湖一组地处云湖镇与石潭镇交界边缘,居住人口比较混乱。来信人所讲组集体私卖土地有夸大嫌疑。信中沙坪现状为村民的出进路,经组集体同意后建房户只占用了一小部分。
罗丙炎建房时间在20年前,由于当时罗家三个兄弟都住在父母留下的老宅中,因年久失修,老宅变成了危房,三兄弟急需建房解决居住问题,组集体又没有适合建房的地方,经组集体开会讨论同意罗丙炎在自己的责任田内建房。
刘瑞芝2010年经组集体同意后在自己的责任田内占用200平方左右建猪舍。
以上情况,有多年前、也有近段发生的,对那些确实难以耕种的田地,我们将在不改变土地现状的情况下,合理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未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占用良田建房的对象,我们将依法依程序进行查处。谢谢村民以及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思考和解决。
2012-08-15 11:05:470人民12去向镇、县、市国土行政部门不作为导致废水田、水塘,建私房一次次发生在云湖桥镇,请问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何在,导致他们无法律意识肆意所为侵占国家土地,法律何在,请严惩违法行为。2012-08-02 21:57:330每天的太阳楼主貌似你什么都清楚哈,你是云湖桥的村长还是队长,还是以前的村长还是队长,还是怎样咯?
对人家的田土怎么了解得那么清楚啊?
不会是你无能人家不选你当干部,你就瞎编这些来毁谤人家吧?乱编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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