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金南村杨金九组村民黄某某私占集体土地搭建板房并出租
金南村九组村民黄湘黔,未经任何申请或手续批准,私占原杨金矿粉厂的集体土地,在原有危房的基础上加搭简易板房,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
黄湘黔私占集体土地,私搭板房,属于违法占地,且该行为破坏了村组集体财产;房屋质量存在巨大隐患,属于谋财害命。
黄湘黔属于当地村霸、地霸,扬言他想如何就如何,无人能左右他。
恳请有关部门据实查处,以正违法占地的不良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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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已与相关职能部门上门核实情况,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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