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法院关于对位于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星安置区B2栋503号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位于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星安置区B2栋503号不动产(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0071012号,建筑面积为146.98平方米)。
评估情况简介:根据湘潭正茂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潭正茂房地估2017年第ZQX-0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王志文名下的位于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星安置区B2栋503号房屋(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0071012号,建筑面积为146.98平方米),层次为5/5,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王志文。《土地登记***》载明:坐落于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星安置区B2栋,该宗地的《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湘乡国用(2012)第B019333号,权利人为王志文,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46.10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54.72平方米。凡物为一成套楼梯房,建筑结构为混合,现状用途和规划用途为住宅,室内有简单装修,目前该房屋处于出租状态,房屋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上述资产评估价:35.79万元,起拍价:32.211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8月10日前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已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湘乡支行,户名: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7909),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余款。
九、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湘潭正茂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潭正茂房地估2017年第ZQX-0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标的物详情咨询:湘潭正茂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乡市工贸新区桑梅西路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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