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回复“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分配地基不公平”
我家位于望春门办事处联盟村10组的
于2014年拆迁,到2019年接到村上通知分配地基情况,我爸爸在04年去世,家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上级分配地基情况 我妈妈预测2个人 独生子女预测1人 我预测1人 我奶奶将地基赠与我妈妈 共分的5个人地基。为什么在分配地基上 男生可以预测3人而女生只有1人,在分配地基问题上是不是出现了男女不平等待遇?在我国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能否公布相关的书面文件?
第二点,关于农村宅基地分配 我家在联盟农民街上于1999年购置地基,2000年起了房子,2014年政府征收我联盟村10队的老房子,然而在分配地基上要扣除我家在2000年起房子的现有的面积 扣掉3个人的地基 蕞后只得2个人基地。(其中1人地基是奶奶赠与我妈妈的,实际我家蕞后只得1个人的地基)觉得特别不公平,也非常不能够理解?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我一个说法。就算扣除现有的地 难道不能有其他的补偿吗?
第三点 问过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这样不要地基,要人头费 能补偿几个人的人头费,告诉我们人头费只能补偿1个人,为什么是这样的补偿方式呢?我就不能算人了吗?而且我们从来没有看过拆迁安置具体补偿的方案的通告和书面文件!!!
请政府部门帮帮我们什么都不懂的老百姓也请公正的政府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以及相关的书面文件告示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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