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芙蓉路8号金芙蓉小区64号门面(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芙蓉路8号金芙蓉小区64号门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6日10时至2020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芙蓉路8号金芙蓉小区64号门面,房权证号:184644号,房号0101011,建筑面积:70.45平方米。房权证号:184644号,房号0201011,建筑面积:77.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
协议价:95万元,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拍卖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由法院录入淘宝网后台系统,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9月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账号:8221 2412 0088 8010 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法院咨询。
(咨询、看样)网拍辅助工作单位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208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