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罚6798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4月11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披露,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公园被公示处罚。
公示显示,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开始擅自占用新建区望城镇四联村土地6296.77平方米(其中耕地2390.3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906.42平方米)建设公园。现场已完工,建成绿化景观和部分道路,道路硬化面积1665.66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4631.11平方米。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江西省通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头部款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头部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江西省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版)第四十四条以及《南昌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头部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该公司如下处罚:一、责令限期6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296.77平方米土地至四联村。二、按占用2390.35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40635.95元(肆万零陆佰叁拾伍圆玖角伍分);按占用3906.4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7344.94元(贰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圆玖角肆分);以上罚款总额为67980.89元(陆万柒仟玖佰捌拾圆捌角玖分)。三、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其他设施(硬化道路)1665.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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