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湘乡市金薮乡辅正村石牛潭村民组王某某违规自建超大别墅
我是湘乡市金薮乡村民,现匿名举报金薮乡辅正村石牛潭村民组173号王宇红家违法建筑四合院一座。王宇红,男,1975年11月生,身份证号码:11*****。于2020年初在未获得建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原建房屋旁空地上新建四合院一座,且建筑用地超过1000多个平方。屹立于村头,酷似一座宫殿,视国法于不顾。并且该四合院的建设现仍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数十万,当地群众也议论纷纷,敢怒不敢言。
请求政府对此事给予查实,是否有钱有势了就可以不批就能建?是否一宅一户是空谈?是否有钱想建多大就可以建多大?期待政府还法制社会一个公道、一个公正。
也请求政府对我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遇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我定誓死捍卫人身权力。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相关部门调查,辅正村石牛潭组王宇红于2018年申请建房,建房报告已全部签字盖章,占用的是林地,已审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超占面积已在办理农转用手续中,目前测量已完毕。关于劳务纠纷,建议您通过正规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王宇红建房用地是林地,属于农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即使转用,应该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改为建设用地之后才能建房,请问政府国土部门是什么时候批准的?而此建筑是何时动工建设的?
二是这个农转批准面积有多少?王宇红实际建设用地占一千多个平方,难道这么大的面积也能通过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期待政府给予一个公正的处理办法!
当今社会有了权势的勾结,国法已经没有了任何尊严,事实摆在面前,在利益的驱使下,理都在有权有势的一方,他们的法律条款有着权和利益在手或许可以由他们更改。
我和王宇红是一个村民组的,讲点公道线年年底开始动工建设的,是办了建房手续的。当时我们组的户主都签了字,村上也盖了章,没有任何意见。超面积部分占用的确实是荒地。这个事情我们村组的人都是晓得的。我相信我们村组是没人告黑状的。
我猜测应该是承包王宇红家盖瓦的那个曾某在故意发虚假帖子。王宇红盖瓦花了几十万,却被曾某搞砸了,完工后整个屋檐边漏水返水严重,施工工艺极差,瓦的质量也不行,现场摆在那里。问题出现后,王宇红多次要求曾某重做遭拒绝,曾某老是推卸责任,害的王宇红房屋主体建好后,装修目前都不能动工。
王宇红被曾某逼得无奈的情况下应该是走了正当法律途径。于是曾某就采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发出与事实不符的虚假帖子,王宇红照顾他业务,他却恩将仇报。可见此人的人品十分卑劣!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