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3000万元力促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
近日,市财政局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补贴专项资金3000万元,旨在壮大园区经济规模,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常德市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
据悉,该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连续5年,对政府财政资金、园区自筹资金和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修建,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工业生产厂房和工业仓储厂房予以补贴。建二层以下(含)每平方米补贴80元,建三层以上(含)每平方米补贴120元,对非市本级园区标准化厂房补贴由市、县(区、市、管委会)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当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的,实行一事一议。凡是属自建自用的标准化厂房不予以补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作为标准化厂房建设的责任主体,向市政府递交年度责任状和上缴20万元保证金。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没收当年上缴的考核保证金,并取消当年工业园区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资格。(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彭志宏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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