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育塅乡大桥村有人涉嫌违法用地
关于原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人员冯科民及其家族涉嫌违法用地问题的举报
1.冯科民:原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人员
2.冯卫平、冯和平:冯科民家族成员,育塅乡大桥村村民
本人于2024年4月、2025年6月通过红网“百姓呼声”(链接)、“问政湖南”(链接)就冯科民及其家族(冯卫平、冯和平)涉嫌违规用地问题进行举报,但育塅乡人民政府仅对部分举报诉求给予回复,且关键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与不合法的情形。为维护集体土地权益及村民合法利益,现根据事实证据,再次举报其违法行为:
一、冯科民:利用公职身份违规牟利,多重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一)伪造建房材料,骗取建房许可
2024年4月12日,官方回复称“新仓组冯科民房屋是母亲周林英(目前已故)于2013年原址翻建,符合重建条件”。事实上:①时间矛盾。周林英已于2012年去世(附村民人情簿照片,附图5),且其葬礼在老房子举办(附录音证据A)。此完整证据链证明“新仓组冯科民房屋是母亲周林英(目前已故)于2013年原址翻建”之说不成立。②捏造事实。早几年,育塅乡政府对房屋宅基地进行测量和认定时,本人亲眼看到冯科民房屋户主为周林英的登记信息,即刻质疑“人都死了,为何还是户?”,当时一个工作人员称“有一个男的叫我们填的”。③职务影响嫌疑:冯科民曾任公职,其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办理建房手续的可能性极大。建房期间,有村民曾反映其违规情况(附录音证据B)。
(二)非法填埋基本农田,破坏耕地资源
2015年,冯科民在房屋翻建过程中,非法将大量土方填埋至“牛滑丘”(附图2),导致该耕地遭永久性破坏。早年兴修新仓至大桥铺公路缺土,经村民小组协商,在我的承包田“长丘”取土夯实路基,将“牛滑丘”调换给我耕作(知情村民:王建湘、李小毛、冯映平、冯运芝等),此后我在“牛滑丘”连续种植水稻三年,后交文燕飞耕种数年。冯科民填埋耕地的行为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严重威胁粮食安全,周边村民对此强烈不满,此情况可通过实地勘察及走访核实。
(三)擅自阻断公共通道,侵害村民通行权
2013年,西边组为解决出行问题,经协商向冯科民伯父支付1000元获得通行权。2015年,冯科民新建房屋后擅自砌墙堵路,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2025年6月13日,“新仓组冯科民房屋是其母亲周林英在世审批通过的,符合重建条件”的官方回复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①身份资格丧失、缺失:周林英于2012年去世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即终止,身份资格丧失,不再享有宅基地权益。冯科民户口迁出后,不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能继承的仅为地上房屋所有权,而非宅基地使用权,他无权依据其母生前审批进行“重建”。重建行为实质是重新申请宅基地,而冯科民不符合申请主体资格,身份资格缺失。因此,冯科民的母亲周林英去世后,就不再享有民事权益,不能根据原审批手续重新建房。②违法建筑性质:未依法获得审批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应当责令拆除和收回宅基地。因此,冯科民未依法重新获得审批手续即进行建设,该房屋应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宅基地申请条件)、第七十七条(非法占地处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成员权利)、第十三条(集体财产保护);《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户籍效力)。
二、冯卫平:长期侵占耕地,恶意破坏农业基础设施
冯卫平在“黄土丘”上建房(附图4)。官方回复称该地块为“农村居民用地”属现状描述,未溯及本源。事实证据:“黄土丘”原承包人为其父冯辉荣(时任新茅组组长),性质为耕地。冯卫平一家四口,原有两层楼房(附图3),明显不存在住房刚需。其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且后续在耕地上硬化地面、搭建铁棚,持续扩大违法建设范围,严重违反耕地保护政策。
(二)破坏水利设施,损害集体利益
2024年11月,冯卫平用大量土方填埋“新塘”,该塘作为周边农田的主要灌溉水源,其填埋行为直接导致农田灌溉受阻、农作物减产,给村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农业生产秩序。
三、冯和平:违规建房,土地流转手续缺失
2012年,冯和平在“黄土丘”上建房(有照片,囿于数量限制未上传),土地承包人至今仍为周小平(可核实)。冯和平未办理任何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或建房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程序严重违法。
2025年6月13日,“经工作人员现场国土调查云系统测绘,冯科民、冯卫民、冯和平的土地性质为农民居民用地”的官方回复混淆概念,回避实质违法:①村民新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不得占有公共设施用地或耕地等。②“国土调查云系统”是针对现状的调查,仅客观记录土地实际用途(如已有房屋即标为“农村居民用地”),并不等于不存在原土地擅自更改其性质使用的情况,其记录结果不能作为认定初始建设行为合法的依据。③“农村居民用地”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而“宅基地”是特定的、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两者并不等同。冯卫平、冯和平在耕地上违法建房后,现状被标注为“农村居民用地”,但丝毫不改变其占用耕地、未获合法审批的本质。因此,使用农村居民用地进行建房,是不合法的。
1、严查审批档案:依法调查并严格审查冯科民、冯卫平、冯和平宅基地(或所谓“翻建”)审批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核实是否存在造假、违规审批等问题。
2、明确地块性质与权属:组织专业力量,对“牛滑丘”“黄土丘”地块进行实地测绘、历史地类核查及权属确认,明确其原始土地性质及合法权属关系,确认房屋建设时用地是否合法。
3、追溯资金往来:依法调查冯科民2013年前后的银行流水等资金往来记录,辅助核实其房屋实际建设时间节点及资金来源合法性。
4、对违法建筑依法责令拆除:对冯科民骗取审批所建房屋、冯卫平及冯和平在耕地上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5、依法查处追责,并公开反馈:对查实的伪造材料骗取审批、非法占用(填埋)耕地、破坏农田水利设施、违规建房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冯科民、冯卫平、冯和平及可能的失职渎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议将调查过程、认定事实、法律依据及最终处理结果,依法向举报人及利益相关村民进行书面反馈或公示。
2、附图2:“牛滑丘”被冯科民填埋照片
3、附图3:冯卫平原有两层楼房照片
4、附图4:冯卫平在“黄土丘”建房照片
5、附图5:村民人情簿(证明周林英2012年去世)
6、录音证据A:新仓组、新茅组等村民证明周林英2012年去世,葬礼在老房子举办
7、录音证据B:村民反映冯科民违规建房
8、录音证据C: 村民反映冯科民砌墙堵路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乡立即组织相关职能站办工作人员赶赴大桥村进行调查了解,现在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如有其他最新情况,请及时与我乡联系并反馈。
若此事处理未能依据客观事实,我们将保留依法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以维护事实真相和正当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