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育塅乡回应“请求依法维护土地流转合法权益”
湘乡市育塅乡回应“请求依法维护土地流转合法权益”
请求依法维护土地流转合法权益的报告
我们是湖南省湘乡市育塅乡直冲村上下刘家冲两组的村民。2013年6月,我们依照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将属我组集体土地流转给本经济组织的成员龚春平等人(湘乡市直冲食用菌种专业合作社)。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拟进行种植食用菌的试验基地,以扩大再生产,带领我组共同致富。取得了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许可,我们亦盼望试验基地能规模化生产。然而由于湘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乱作为,让我们的愿望化为了泡影,且几十次报告及上访要求依法处理,并得到徐守盛书记的批示交办事项“事事能落实,件件有回音”,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自2013年专业合作社动工搭建食用菌棚时,以邻组村民周金玉信访为由,湘乡市人民政府责令经开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停止搭建食用菌棚,并要求自行拆除。对此,我们及合作社就此向湘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情况反映,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出具停止施工和自行拆除的法律依据及在自家的土地上(非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生产违反了何法律,进行答复。可直至今天,不仅没有答复,相反指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坚守在我们的土地上,不让使用方有任何生产行为。
湘乡市人民政府的行为,表面上看是制止合作社生产行为,其实质是对我们行使土地使用权无任何理由的剥夺。湘乡市国土局、农业局、育塅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明确告之搭建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不需要办理报批手续,仅因告状方系官家之人便滥用行政权力,置我们依法行使土地流转的权利不顾;置我们依法使用土地不顾;置我们的合法利益不顾。长达四年,不权不依法处理,也不依法答复,让我们全组村民十分寒心。在“以人为本”的今天, 我们期待上级领导责令湘乡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排除干扰,迅速依法处理,给我们农民兄弟一个满意的答复。
报告人:湘乡市育塅乡直冲村上下刘家冲村民组(签名附后)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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