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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霞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霞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拟选址于牡丹路以北、巷子山路以西,霞城乡政府院内派出所现状建筑用地及周边部分地块,选址规模:

  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形式)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投资项目受理1号窗口,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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