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荷塘乡竹埠村土地征收费未完全发放谁来为失地农民作主?
我们是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竹埠村下西组组民,就2009年湘潭市岳塘区《中部国际物流园佂地项目》一事,特向上级领导如实的反应有关问题。
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2009年报省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和承诺》中有文字明确指出,荷塘乡竹埠村现有农业人口1900人,耕地37.3333公顷,人均耕地0.0196公顷。本次佂收该村土地20.8923公顷,其中耕地14.6173公顷,可获得一次性佂地费用3778.6786万元,需安置农业人口852人,其中劳动力281人。安置方式:852人中552人采用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进行货币安置,198人由用地单位安置,32人留地安置,70人实行农业安置。
在佂地实际实施过程中,我村应得的补偿费用3778.6786万元最后只发放了2091.612123万元,其他的1687.0665万元不知去向,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也拒绝向我们公开佂收费用去向。对此湘潭市政府的解释是按湘潭市佂收文件只有这么多,那3778.6786万元是属于包含竹埠村在内的四个村一起的。但是在湘潭市报省的文件中那是我们一个村的,其他三个村另有详细补偿费用。
我们被佂地农民在这里有几个问题不懂,请领导能为我们解决疑问,使我们被佂地农民可以了解其中的原因,能支持领导的工作。
1、《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2009看报省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和承诺》作为报湘潭市报湖南省的对上报批材料为什么对下真正实行的时候却不能施行而要使用另一个湘潭市级政府发的对下文件?
2、中部国际物流园佂收是按2005年27号文件执行的,文件上指出:按佂收时候的前三年平均产值计算,这个年平均产值为1800元/亩,这个是怎么得出来的?是2002年、2003年、2004年的平均产值,还是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平均产值?我们在湘潭市统计局的统计材料看到的数据是2002年、2003年、2004年三年的平均产值为2445.43元/亩,而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平均产值为4271.87元/亩,为什么实际统计数据会和佂收公布的数据相差这么远?
3、佂收文件中一再强调:“公平”、“公正”、“公开”,为什么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对我们被佂收农民的佂收信息不能详细公开?那1687.0665万元到底去了哪里?我们的土地是被强制佂收的,导致田、土、林地等实际面积与被佂收的公布面积有很大差异,为什么不能公开佂收明细呢?那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到底体现在哪里?
4、既然湘潭市报湖南省的承诺报告不能实施,我们上访的时候荷塘乡政府的第一个书面回复是:按照湘潭市政府实施文件,佂收补偿3778.3786万元不是我们竹埠村一个村的,是包括竹埠村、易家坪村、金湖村、荷塘村共四个村一起的。而后来又给了我们一个书面回复,说是竹埠村一个村的,不过包含有红线内百余栋房屋的补偿费,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前后会不一至?
5、关于《2009年27号文件》中指出的保留百分之8到10的生产生活用地、留地安置。农业安置现在都几年了都没有安置,承诺报告已说明了,通过上述安置途径使被佂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这又体现在哪里?
6、在佂地中,我们组的塘基、渡槽、桥、水坝、坝坎等附属物,农民为什么都没有得到补偿?
7、在佂地过程中,农民没有同意,部份土地没有丈量,政府派公、检、法强行动土,导致土地实际面积与被佂收面积差异怎么办?谁来负责?
在这里,我们恳请有关部门下基层实际深入的调查,为无田无地无生活来源的被佂收失地农民排忧解难!
失地农民代表:将文联 联系方式:
201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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