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征地公告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第二批次统征用地
:岳政发〔2009〕16号、岳政函〔2010〕119号、湘政发〔2012〕46号等文件所定标准。
五、安置途径:劳动力以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我区将组织人员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请相关土地使用者和地面附着物所有者持权属证明(资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指挥部办理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者,将作无户主处理。此次公告后,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装修、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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