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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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融合,3月23日下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庆与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签署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框架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连光阳,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才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丰德煌参加了签约、授牌活动。
授牌仪式后,双方围绕高校法治人才培养、院校合作、学生实习等内容充分交流了意见。
曹庆指出,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推进审判实践与紧密结合,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一项有益探索。协议达成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鲜明的行政审判特色与湘潭大学深厚的法学底蕴将形成有益互补,在人才培养、审判调研等多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欧爱民表示,湘潭大学法学院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今后能够继续深化合作,积极探索教学相长、知行合一的院校合作模式,推动审判执行、教学科研双向融合发展,开展更具有实践导向的法律实务课程,共同培养出更多优秀法治人才。
原标题:《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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