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职能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发现上级管辖的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监委报告;协助湘潭市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完成湘潭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综合协调服务;承担政策研究、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创文、督查、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高新区的法制、履约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与人大、政协、人武工作的联系协调。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重点民生实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统战工作;承担权限内的干部考核任免工作;承担人才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组织实施高新区产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承担社会经济综合调查与统计工作;承担营运期企业、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做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有关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城乡建设领域权限内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进区项目基本建设的有关审批、审核、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工程招投标等有关工作;承担区内交通运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相关工作;承担区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工作;承担区内房地产开发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招商以及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商贸流通管理、开放型(商务)经济指标统报、外事等相关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财源建设、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政府采购、财政投资招投标、财政评审、乡镇财政管理、经济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高新区各财政专户,代理区属部门(非独立法人机构)财务核算。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内民政、农业农村、脱贫攻坚、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爱卫、水利、退役军人服务、卫生健康和林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管理、产学研合作、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创新奖励、科协、促进国际合作交流和科技人才服务工作;承担研发投入、技术合同登记、技术市场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承担高新区内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火炬统计工作;开展科技招商工作;协同全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
办公电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湖南(湘潭)大学生(留学生)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湘潭高新区创新展示中心〕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负责为科技型中小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为创业大学生(留学生)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创业公共服务;打造并发展园内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业;做好部、省、市共建湘潭火炬创新创业园协议的有关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承担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空间范围内的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宣传国家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协议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受托承担综治、维稳、信访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按国安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国安相关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承担高新区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环卫保洁、市政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公用事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承担全程代办高新区内涉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有关具体事务;承担政务公开服务中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具体工作;履行工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根据出资人(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的委托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对受托监管的国资国企履行监管职责;负责高新区重大项目稽查、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区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国有平台公司的考核工作;承担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及高新区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等工作。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承担高新区内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