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霞光东路修建涉及的拆迁户补偿价格有猫腻
湘潭霞光东路修建涉及的拆迁户补偿价格有猫腻
2011-05-31 16:20:15
本人是湘潭市双马镇高新区西塘村托塘组村民,霞光东路修建涉及的拆迁户。拆迁工作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本着相信政府和支援家乡建设的原则我在协议上签了字。可后来我发现原本计价比我的少二万元的户主,最后竟然比我的补偿价格多出了五万元。不是说都是按政策来的吗?不是说要“公平、公正、公开”吗?不是“不让先签者吃亏,不让后签者得利”吗?不是“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吗?到底是手段,还是欺骗!若不然怎么来的那么大的差距。
关于红网百姓呼声反映“湘潭霞东路修建涉及的拆迁户补偿价格有猫腻”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调查,情况如下:
霞光东路项目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和湘潭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霞光东路西起吉安路,东至二环线米,其中第一标段涉及板塘乡西塘村、摇钱村,需征地220亩,拆迁房屋21栋。
霞光东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我市现行的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执行,政策依据包括:《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09〕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0〕10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15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45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湘潭市城区征地拆迁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59号),具体如下:
1、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09〕4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45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湘潭市城区征地拆迁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59号)文件标准执行。
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09〕43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湘潭市城区征地拆迁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59号)的规定,高新区范围内各村征地补偿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情况进行征地补偿并下发了《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高新区范围内各村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高发〔2011〕6号文件,板塘乡西塘村征地补偿费在湘政发〔2009〕43号文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摇钱村征地补偿费在湘政发〔2009〕43号文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0%。
2、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15号)文件标准执行。
3、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0〕101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45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湘潭市城区征地拆迁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59号)文件规定执行。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湘潭市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5、安置房分配方法:按照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高新区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潭高办发〔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征拆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湘潭市征地拆迁工作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在政策范围内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关于红网百姓呼声反映“湘潭霞东路修建涉及的拆迁户补偿价格有猫腻” 的问题不属实,如有疑问,可到我所查询。欢迎广大群众及媒体对我们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
感谢《红网》编辑能迅速及时、客观公正的对待网友的发言,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职业理念。社会的道德良心、公平正义、认真负责在你们身上真正得到了体现。
向默黙奉献的你们致敬!希望红网越办越好
2011-05-31 18:35:460刀刀现欲为什么举例这样清楚,为什么不来投诉。估计你发贴是好玩。别忽悠自己。2011-06-01 19:26:550网友723好玩吗?换到你自己,你试试看,感觉会怎样?2011-06-02 10:07:230夜礼服假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什么每次都要等到事情真的到了不可收拾到了最坏的结果才有人出面来收拾残局?难道真的是天高皇帝远?主持公正的人触及不到?因为强制拆迁而发生的悲剧还要多少?对于民众反应的问题,该是有关领导和部门站出来给个答复了,不求优待,只求公平对待。2011-06-03 11:03:090刘老汉2霞光东路的征拆工作于今年二月底开始,我全程参与了拆迁工作,房屋拆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在政策方面就高不就低,尽量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该网友家的补偿及安置到位。请扪心自问你是否对得起各级领导与亲人。2011-06-04 17:20:480一尺之遥本人只是一介草民,但历来就是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该扪心自问恐怕还是某些人吧,360多个平方,2006年底的新房,最后连一年的安置费在内55万都不到,试问政策在哪里,尺子又在哪里???!!!2011-06-07 16:27:500HETANG何必大费周章呢,拆迁政策上不是三公开吗,让大家都看看,不就清楚了。2011-06-07 17:05:400liolei湘潭的出嫁女的问题怎么就得不到解决呢?大家联合起来,为自己的权利斗争到底。加2011-06-07 21:19:250刘老汉2有网友说‘三公开’,我不否认,但是必须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因为涉及到个人的财产隐私,试想一下某拆迁户的拆迁金额公开后家人的生命及财产受到威胁,谁来承担责任?如果对其他拆迁户的征收价格有异议,可以请村委会的领导出面查询。2011-06-08 22:22:520刘老汉2360多个平方,其中有证的是多少?别尽想着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好好反思吧!!!2011-06-08 22:3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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