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新湖村昭祥新城共34套商业用途房地产拍卖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4月20日10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湘潭市分中心依法按现状头部次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位于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新湖村昭祥新城一期一标15栋、一期三标1、2、3、4栋共34套商业用途房地产【在建工程,纳入估价范围建筑面积合计为3874.03㎡(测绘面积)】,评估价/起拍价2822.3750万元,保证金282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标的咨询、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9日16时前,竞买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并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湘潭市分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五、省高院监督电话:工商监督电话:
委托法院电线拍卖公司电话:(何女士)湘潭分中心地址及电话: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聚富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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