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天易小型农机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湘潭天易小型农机产业园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天易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13425.1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及银行贷款。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湘潭天易小型农机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3 项目基本情况:拟收购7家企业(厂区),涉及用地面积约239312.4平方米(折合358.97亩),收购总建筑面积37823.18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2371.35㎡;在原地块上新建建筑面积142247.4平方米,建设湘潭天易小型农机产业园;同时建设产业园配套的道路、停车场、水、电、气、消防等设施,打造研发、制造、检测、仓储、展示、服务配套为一体的小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链。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R职称;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10.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10.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肆佰元整),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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