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茶恩寺镇桥市村非农村户口私自违规购地建房无人处理
湘潭县茶恩寺镇桥市村熊市组蒋佐国肆意妄为违法建房,在不顾相关部门的认定为违法建房的情况下仍然私自建房,一是非农村户口,不符合建房条件,不能重建,只能在原屋改造的情况下违法重建,二是城镇户口私自购买农村宅基地违法占地建房,在政府部门认定为违法建房的情况下敢肆无忌惮的建房的原因之一有: 反映执法人员敷衍了事,没起到实际的监督作用,当地政府的执法部门走过程的人情执法,完全不顾法律法规的尊严与公平公正,视多次反映形同虚设。希望得到重视;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湘0302行初107号,法律以原告蒋佐国修缮房屋,雨水多,山体滑坡,政府拆除他重建扩建私自占有集体土地的房屋赔42000元,事实就是明明是扩建私自占有集体土地的房屋的房子,而且是占有私下购买农村宅基地扩建的房子,可以说是修缮,这房子是修缮吗?我们湖南湘潭县这几年雨水多吗,这天气不一样,怎么越来越干旱,我家这么多年都没有山体滑坡,怎么滑坡的,这行政判决书是怎么判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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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蒋佐国2017年5月建房合法性和茶恩寺镇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3日拆除行为应予赔偿的问题。在本院(2020)湘0302行初107号案件中,审理查明蒋佐国作为城镇户口,于2017年5月在未取得相应的建房审批的情况下即进行拆除重建,其建造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应当处罚。茶恩寺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人员于2017年12月13日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强拆行为违法,故茶恩寺人民政府应当对因违法拆除的不当处置行为造成仍可利用的建筑材料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关于蒋佐国再次重建的房屋的处理问题。在本院(2020)湘0302行初107号案件所审查的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蒋佐国再次重建房屋的合法性不属于该案的审查范围。相关人员如认为蒋佐国的重建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通过向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方式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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