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和平村违法占用粮田新建厂房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我局花石国土资源中心所调查,现回复如下:湘潭县花石镇极星村新立组非法占用水田建房当事人:蔡路,男,28岁,身份证号码412,初中文化,家庭人口7人。原有住房是当事人父亲(蔡先政)所建,一家人共同住居。
2016年8月中旬,蔡路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在花石镇极星村新立组(城镇规划范围内)非法对水田(实际现状)进行填土准备建房,我局花石国土资源中心所和花石镇政府综合执法中队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到蔡路家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其列为重点巡查点,停工之后一个多月时间蔡路没有再进行建设。在2016年国庆假期间蔡路有继续施工的行为,准备在国庆假期内进行抢建,花石国土所值班人员和花石镇政府综合执法中队值班人员发现后,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于2016年10月8日第二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局花石国土所执法人员与花石镇政府联合执法中队人员于2016年11月10日第三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2月20日我局花石国土所工作人员和镇政府联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到现场巡查,发现当事人正在进行施工,当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工,2017年7月31号再次到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工。
花石镇人民政府已将此处违法用地纳入日常巡查重点,由花石联合执法中队、规划部门、国土部门联合巡查,加强监管,共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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