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紫杨村紫塘组机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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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河口镇紫杨村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河口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河口镇紫杨村紫塘组机圳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河口镇紫杨村紫塘组机圳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湘潭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潭县水发[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湘潭县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头部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①、项目名称湘潭县河口镇紫杨村紫塘组机圳建设项目
②、项目地点河口镇紫杨村
③、项目内容对紫杨村紫塘组机圳建设150米抗旱渠道整修进行支模、挖槽、C35混凝土浇灌、切缝等详见湘潭县河口镇紫杨村紫塘组机圳项目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50820元。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甲方要求及县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作业由施工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次予以支付(专款专用)。
6、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资质证明或具有5年以上建筑施工经验的个人。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投标时间 以电线
河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河口镇财政所一楼。7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河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持进行。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当场商议决定 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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