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汾水乡农村可耕种土地杂草丛生
县长好:我是湘潭县汾水乡(原环山乡)晓冲村外出打工农民,鼓足勇气给你写信,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每次回到家乡,看到那一片曾经充满希望的田野上,越来越严重的满目荒凉而震憾不已,面对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沃土变成杂草丛生的荒地,我想我一定要写信告诉领导:这些土地再这样荒凉下去,将永远失去耕种的价值,愧对祖先、贻害子孙。
随着时代的不断改变,土地荒芜一定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洐生出这个现象已经有10多年时间,这样的大面积土地到底还要不要?
对于现实而言:农村守家的老人妇女可在麻将桌上无所事事,等待着由地方政府支持的、虚假的土地直补、低保,当然离不开外出打工男人、子女寄回来的钱,他们不需要在这块土地上劳动,就可以自由生存,而年轻人已经习惯在大都市寻找生存方式,以金钱和物质来衡量自身的价值。
我们湘潭县汾水乡晓冲村丘陵地形明显,在刀工火种的年代形成小块耕田面积的土地,因为分田到户搭配,导致各家各户耕地不在同一区域,加上30年不变的政策,形成了我的地盘我作主,互不相让,谁家都不方便机械化大面积耕整,而且,农民宁肯让自家的土地荒芜也不愿意为他人创造方便和价值。
这次回乡了解到:我们汾水乡晓冲村细屋组,于1982年一分为二成为二个组,当时可耕种水田为119亩,我们组当时优质水田和滩田有59亩左右,还为大队(村上)奉献了10多亩机动田,共有70余亩可耕种水田。现在能耕种的水田大概13亩左右,其他50多亩沦为荒地,随着杂草、树枝生长越来越严重,不出3年,将全部沦为连机械化都无法作业的荒地。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要搞好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走农庄化、机械化、产业化之路,才能因地制宜地保护耕地,可种植地的存在。
千百年形成的农民意识慢慢在改变,土地不再是他们的命根子,只要有相安无事的生活条件,各自安好。
但能吃大锅饭、依赖政府政策便利是农民的本性特色,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也特别强烈,由于某些地方官员存在腐败现象,假公济私,甚至不惜以低保、政府补助的形式封住地痞无赖的口,导致他们不服地方基层管理,个别地痞无赖唯利是图、惹事生非。
农村始终牵挂着党和政府的决策,因此,如何创造价值,在乎地方官员敢于创新,符合体制和政策的需要,这是基层执政,发展农村经济最需要研究的方向,而不是千方百计制造虚假的农村直补人头发放。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分水乡晓冲村细屋组共有农户方毅力等15户,共有农田计税面积51.5亩,其中今年种植水稻34.9亩,另外有16.6亩涉及方凡明等13户,属于滂田子,又叫沼泽田,无法耕种水稻。
近几年村上以及农户为了这片滂田不抛荒,在这些滂田上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财力,在2018年由方凡明等5户自行组织种植高笋5亩,但收成一直惨淡,2020年村上投入万多元修水塘6.4亩涉及方红平等5户,用于发展养殖业,其余还有5.2亩的田在村上名叫“十三丈竹根田”,滂有三丈深,此滂田涉及农户方三军等5户,本打算一起修塘,但滂太深,挖机也无法进入场地施工。综上,晓冲村细屋组部分农田不宜耕作,不存在人为抛荒的现象。
下一步,村两委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寻找合适的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入,确定产业发展项目,将闲置土地充分利用起来。
在《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国家明确规定,农村土地闲置超过三年以上,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以上都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要是荒芜连续三年以上,那么发包方有权收回这块土地的承包权,防止土地资源浪费。
很感谢政府对民间诉求的重视,但不很理解“人为抛荒”的名词解释在这里的含意,作为多管闲事的世代农民的后代,看到的不是滂田子,而是曾经50多亩耕田只有10多亩可耕种了,乡村抛荒复耕工作太难,但耕田抛荒后患无穷,基层政府任重道远,要切实反应和解决问题,那个滂田子里面的故事太多,不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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