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土地出状况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土地,竞买人按约定交纳保证金,举牌报价后,由于委托方及拍卖方的意向买受人没有再举牌,拍买方却无理终止拍卖,之后,强行退还买受人保证金,买爱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请问公平何在?法理何在?
竞买人在网上看到了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网挂编号[2012]039号,宗地编号20122027,座落位置在茶恩填寺镇农贸市场南侧向阳渠北侧,地块面积13750平方米,保证金880万人民币,起始价880万人民币.另附备注:买受人在成交价之外,另支付地面上建筑物1880万人民币.竞买人按规定参与网上竞拍,于2012年10月26日将保证金880万人民币打入湘潭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账户(华融湘江银行),当日,竞买人按规定举牌报价为900万元人民币,之后再无人再举牌,报价900万元的是出价最高,亦即成为本次拍卖当然的买受人,买受人是严格按程序举牌报价,没有违反挂牌出让须知半点,可是拍卖却在人为操控下无故叫停,终止拍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使得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犯.
以上情况均属实,我们愿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网友朋友们支持我们的反腐行动,谢谢。
miss军你好,欢迎来帖,你所投诉的问题,我局经过调查了解,潭县土网挂[2012]039号地块于2010年1月22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政国土字第93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2012年7月26日经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决策委员会批准同意挂牌出让,2012年9月27日我局组织网上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茶恩寺镇49户群众集体上访到湘潭县人民政府,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此次挂牌活动提出异议,我局于2012年11月6日组织了购房户业主代表、竞买意向人、茶恩寺村、组干部及县人大代表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根据《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和潭县土网挂[2012]03号地块挂牌出让须知规定,依法终止了该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根据茶恩寺镇、村、组以及竞买意向人的诉求,综合各方实际情况,对于该宗地的处理,将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茶恩寺镇政府、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住建局、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研究制定该宗地处理方法,重新制定挂牌出让方案再公开上市。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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