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国土局拒绝信息公开厂房夜间非法遭谁能管管?
本人刘雨明,住湘潭县上马村茅塘组,我办了一家企业湘潭县金阳家具有限公司,经营家具制造销售。
2013年10月23号凌晨四点钟,湘潭县政府违背国务院不准夜间拆迁的规定,了我的厂房,将我厂内的财产,设备共计200多万基本损坏了,剩下的部分搬到了县政府安排的仓库,并多次搬走,没有我及公证人员在场,没有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本人不服,经过多次上访到湘潭县信访办,找到了信访局局长,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我经过调查,发觉同一时期拆迁的企业有些通过幕后关系,拆迁补偿高出了我很多。我于是向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所有被拆迁人的补偿协议及补偿款,但国土局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我向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2014年10月9日,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的复议决定书明确指出县国土局的回复违法,撤销了县国土资源局的答复,要求县国土资源局15日内重新答复,但时至今日,湘潭县国土局还没有给我答复,这是严重违法的,我现向红网投诉,请求红网对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人,刘雨明。电话
1、你所述的厂房属于违章建筑,是由湘潭天易示范区综合执法协调局依法依程序进行的强制拆除,若有任何问题,请向湘潭天易示范区综合执法协调局反映。
2、对你申请要求信息公开的事项,2014年10月24日上午已通知你本人到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办腾地中队办公室,逐条进行了书面答复。只是因为你本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拒收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对于你要求公开其他拆迁户信息的诉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不予受理。
不止你们所谓的违章建筑,还有400多个平方的有证建筑是同时强拆的。我从95年起,先是在400多个平方有证的房屋里面办起厂房,土地是国家的,老百姓有使用权,难道一下就变成拆迁公司的了,是不是和国土不对口。
行政复议认为部分违法重新作出书面答复:我不是拒收,是他们说的隐私还是不予公开,我希望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在重新作出书面答复书上面盖国土局的章,这样我才会收,否则我当然拒收。我看到的所有征收政策,包括天易示范区的政策有一条:公平公正公开,这是为什么?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