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7:国中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拟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600187)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9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国中”)拟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潭经开委”)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是对湘潭国中与湘潭经开委此前签订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经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临2012-009号公告)的修订和补充,构成《特许经营协议》的一部分。应湘潭经开委的要求,湘潭国中和湘潭经开委同意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方案更改为地埋式,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划方案总投资额暂定为29,810万元(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额为准)。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030号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补充协议中包括增资湘潭国中在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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