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示范区科大路以东、大众西路以北一宗土地及其地上两栋建筑物拍卖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30时在湘潭市产权交易中心依法按现状头部次公开拍卖下述标的:湖南佳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湘潭九华示范区科大路以东、大众西路以北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359平方米)及其地上两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9137.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2014008499、201400851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潭九国用(2013)第A01039号,使用用途为工业,类型出让。评估价/起拍价2746.59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展示。
竞买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在2017年3月27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至如下账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账号:8102 0309 0000 35958),并凭有效证件到湘潭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监督电话:省高院委托法院工商:。
咨询电话:何女士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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