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新港商业街2栋105-107、205-207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潘友良名下的位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新港商业街2栋105#-107#、205#-207#房产
估价对象位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新港商业街,西临新港西街,南近梅苑路;距离湘乡火车站约1.4公里,距离湘乡汽车站约1.2公里,距离万隆中央广场约1.3公里;所处区域位置较好,商业繁华度较好,附近有湘乡博物馆、锟城食府、湘乡新三和桑梅影院、湘乡农商银行、超市等,基础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度较好。
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39033号
估价对象为商住用房,坐东朝西,能获得良好的日照、采光和自然通风,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2层,估价对象位于第1、2层,建筑总面积为219.63㎡。估价对象装饰装修程度为一般,外墙面为涂料,内墙面刷墙漆,地板砖地面局部铺木地板,内包木门,铝合金窗等。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水、电、设施齐全,房屋工程质量较优。
建筑面积:219.63㎡,评估价:126.4万元,起拍价:88.48万元,总竞买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湘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湘乡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注意】: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湖南湘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备注执行案号:(2017)湘0381执恢333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南正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湘正佳房评字(2018)第081号。
法院联系地址:湖南省湘乡市桑梅路湘乡市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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