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法院关于对位于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8路号龙城春天二期11栋105号门面(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为湘乡市东山东山路8号龙城春天二期11栋不动产14处,房屋所有权人:黄湘威、周香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0089478—00089505号;建筑面积为623.85㎡;设计用途为商业。
标的物位于湘乡市东山东山路8号龙城春天二期11栋不动产14处,附近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多多便利店、东山派出所、湘乡市东山工商所、湘乡东山国际商业中心等物业。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
标的物地处湘乡市东山东山路8号龙城春天二期11栋不动产14处,房屋所有权人:黄湘威、周香桂;房产证权证号:0008号,设计用途为商业。其中110-111号门面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止,租金每月600元。
标的物总层次为6层,评估标的为第1层,实际用途为商业。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采光通风较好。
总建筑面积:623.85㎡,整体评估价:361.3955万元,整体起拍价:325.25595元,总竞买保证金:31.2万元,该标的优先整体拍卖,整体无人应价则分零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湘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湘乡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彭兢电线.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注意】: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
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湘乡支行
号:7909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
,备注执行案号:(2016)湘0381执1136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湘潭市锦宏价格评估事务所价格评估报告,锦宏价评[2017]第77号法院联系地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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