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具体职责为:中心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设置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中医康复三个区域,整体环境温馨、舒适,布局合理,承担着集基本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无二级机构,内设科室12个,分别是全科诊室、中医诊室、中医针灸推拿室、康复训练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检室、产检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心电图、B超室、检验室等;编办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至2022年底共有事业编制35人,实有在职职工22人,退休职工8人。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128.8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28.8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年初安排128.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8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拨款比例提高及人员工资提高标准。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为128.88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28.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8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8.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性支出、项目性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不召开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目标绩效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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