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炼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体育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宏炼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体育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宏炼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棠中路17号,投资200万元租赁湘潭天易示范区园区内原湖南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设“年产30万件体育用品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食堂宿舍、橡胶预处理区、橡胶硫化热压包胶成型区、成品区、原料区、钢板加工区、危废暂存间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钢板300t/a、铁砂2500t/a、橡胶300t/a、焊丝15t/a、轻钙粉80t/a、硫磺15t/a、氧化锌12t/a、防老剂10t/a、防焦剂8t/a、硬脂酸2t/a、软化油15t/a,主要生产设备:打胶机2台、成形机器10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11台、冲压机2台、切管机1台、包装机2台、有机废气处理设备1套、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1套等,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30万件体育用品。主要生产工艺为:“钢板切割-冲压成型-焊机-灌注铁砂-焊接-橡胶预处理-橡胶硫化加热压制包胶修边成型-成品外售”。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本项目橡胶硫化热压包胶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F1)外排处理后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确保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设置单独焊接区,焊接烟尘采用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金属粉尘及橡胶裁剪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车间扩散到空气中,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确保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的三级标准和湘潭县头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湘潭县头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湘潭县河段。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内设备布局布局、优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南、西、北3侧噪声监测点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噪声监测点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板切割边角料、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成型修边边角料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T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出处理并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相关要求设置并建相关立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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