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的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博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的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的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以西宏信创新产业园二期7栋
湖南博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以西宏信创新产业园二期7栋,拟投资7000万,租赁湘潭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设“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的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区(含办公区、员工食堂、宿舍)、汽车座椅骨架总成机加工生产线(含机加工区、焊接区、组装区、检验区)、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喷粉房生产线(含吹灰区、喷粉区、加热固化区、冷却区)仓库(含成品库、原料库、危废暂存间)及配套设施等。原辅材料年使用量:钢板4500t/a、焊丝35t/a、二氧化碳28t/a、纯聚脂树脂粉10t/a;主要设施:径向液压立式铆接机1台、管件翻边/自动翻边设备3套、螺杆空压机1台、除尘风机1台、焊接工作站13个、机器人点焊机3台、机器人烧焊机15台、手工点焊机5台、螺母输送机1台、喷粉房自动化系统1套;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2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总成。本项目生产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分为两条生产线:①汽车座椅骨架总成机加工生产线:冲压-铆接-焊接-弯管-打扁、冲孔-焊接-组装-包装②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喷粉房生产线:上件-吹灰-喷粉-固化-冷却-下件检验-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喷粉固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天燃气隧道式固化炉燃烧废气通过炉体排气口直接收集,收集的废气全部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确保有机废气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厂内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标准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厂界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喷粉粉尘经大旋风收集器收尘系统收集,机加工金属粉尘自然沉降,确保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优选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厂界东、南、西、北4侧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焊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钢板机加工边角料和收集金属粉尘外售回收站综合利用、回收聚酯树脂粉末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T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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