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潭高新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土地不能
何柏林於2001年在我名张跃进,身份证号:303****。户主何柏林身份证号:,105****。我们夫妇两于2000年8月与湘潭高新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每画价元,所有建房打桩放线办证算都由高新区严格的按照合同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規政策执行,而且土地面积右原合同基础上高新区增收3元土地费(有原始******)实际购地1158.15平方。而高新房产开发公司给我发放国有土地证只有1025平张。因于2017年5月2日要将房屋转让他人。在两证建齐的情况下,(发两证时间2001年8月):转不动资产证。发現该房屋超出红线規划图。国土局要执证人去拿什么政府规划等文件,我们是百姓,不懂政府游戏规则,只:知交款符合国家标准做事,违背法律法規和政策有冲突的一切事不做,可国土局非逼我们要这些证,我拿了政府收款凭据和政厂府签定的合同都起不得作用,我这两证问国土局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们回答是真的。可就是过下了户,我也不知当时办两证机关凭什么办的证,老百姓用的是真金白银,换来两本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垃圾样册:,我很想以身示法,把我的事做为国土局和房地局及与两证相关部门的一个案倒来抓,深入调查该机关工作环节,看哪个部门出了差错责任就由那个部门承担。还老百姓一个清白,预防类次事发:我愿意配合公警司法和新闻谋体,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来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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