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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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供秩序维护、安全管理、车辆停放、环境保洁、日常维修、会务服务、防疫工作等。
2、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方式进行。由中标方开具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按报账手续审批后每月支付;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90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保证金汇至: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止,每天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东风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东风路9号
名 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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