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新桥社区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批复
关于核准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新桥社区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批复
湘潭市发改委/span
发布时间:2016-11-02 13:36
关于核准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新桥社区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有关规定及《湘潭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潭政发〔2015〕7号)第九条“其他城建项目中城镇保障性住房”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新桥社区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城建项目相关政策,市国土局已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潭国用[2004]字第1100061号)、市规划局已出具《关于楠竹山镇新桥社区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规划意见函》(潭规复[2016]58号)、雨湖区环境保护局已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潭雨环批[2016]067号)、我委已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住户300户,1050人。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对12栋建筑外立面和外立面附属设施,以及区域内道路、门店招牌、绿化景观、安防设施、环卫设施、停车位等进行改造和完善。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土建与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应采取委托公开招标,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招标情况及时报我委及相关部门,并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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