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银电力:资产重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北京)中地华夏(2014)评(估)字第102号-湖南省-湘潭市-出-1]
项目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出让国有建设用
受托估价单位: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北京)中地华夏(2014)评(估)字第102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唐华银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受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特委托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的13宗工业用地进行评
估,为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至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估价对象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依据,结合委托
方提供的资料集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在估价基准日时的地价定义如下:
1、土地用途设定:根据估价对象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现状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
—2007的规定,此次估价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估价对象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
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五通”(通路、通电、通
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根据此次评估目的,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
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红线、土地利用和规划条件说明:根据产权方提供的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
证及.房地产权证.等有关资料,待估宗地土地总面积为913269.39平方米,
地上主要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区生产用房及附属办公楼,建筑总
面积为129667.54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0.14。本次评估设定容积率0.14。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设定: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时为国有划拨土地,
为满足资产重组的需要,于2014年12月20日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根据土地
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12月24日,而工
业用地蕞高出让年限为50年。故,本次评估设定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类型设定:本报告评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是在上述设定用途、开发程度、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条件下于基准日2014
年6月30日的出让50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的基本原则理论和
方法,在充分分析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地价影响因素和掌握的土地市场交易资
料的基础上,按照土地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得出估价对象本次地价
大 写:陆亿零叁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
估价结果详见附表.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北京)中地华夏(2014)评(估)字第102号-湖南省-湘潭市-出-1
估价期日:2014年6月30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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